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新北市中和區謝姓小黃運匠,在家中私設繁殖場,卻又為節省花費,將5隻貓咪用鐵錘砸成重傷,又用利器把1隻貓咪刺成重傷,再將7隻貓帶到外面丟掉,害6隻貓因傷重死亡,而唯一沒被傷害的貓咪則被車碾死,新北地院依6項違反動保法之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各判刑1年、均併科25萬罰金,合併應執行徒刑3年6月、併科25萬罰金;高院今(14)日改判徒刑7月、併科20萬罰金定讞。
這起貓咪虐殺事件是民眾去年2月27日發現沿光環路散落的7隻貓咪屍體,立刻通報動保處並報警,警方28日下午循線逮獲住在中和的67歲謝姓男子。謝男供稱自己是愛貓人士,養貓20多年從不打貓,只是以計程車為業環境不好,家人又反對才會棄養,並強調丟貓時都還活著,不知為何後來貓咪會死亡。
不過,經獸醫師解剖發現貓屍明顯遭外力重擊,且動保處查獲飼主家中還有16隻貓咪,其中5隻還是幼貓,大多都是品種貓,另還有2隻烏龜,並發現催產素、抗生素及動物疫苗。
檢察官偵訊後,認定謝男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、第5條、第6條等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,有事實足認為由勾串、滅證之虞,有羈押之必要,向法院聲請羈押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獲准。並依違反動保法起訴謝男。
新北地院一審認為,被告所為,將具有靈性、應值憐愛之貓咪生命共6名殘忍地傷害、棄置而亡,貓咪因遭鐵鎚撞擊致骨折、利器穿刺而明顯可見鮮血直流,屍身更遍布公眾通行之馬路上,並於網際網路上造成新聞流傳,自對社會公眾造成一定程度之震撼。
法官認為,謝某僅係將其所飼養之貓咪是為可以賺取錢財之「經濟動物」而非以無可取代之「生命」視之,並以最少成本企圖創造最高利得,其主觀上對於本案的貓咪即無情感連結,僅屬得否為買賣標的或創造買賣標的之「交易物」而已,因而以物視之並對之為本案犯行,無異以處分所持有物而傷害貓咪,亦無足取。
同時,謝某飼養貓隻環境極差,貓龍狹小、貓砂也沒有定期更換,現場髒亂不堪,加上他私營繁殖,是以最少花費達到經濟最大化的目的,故意丟棄的貓咪還是米克斯幼貓,以此認定他是為了剔除沒有經濟價值的貓咪,為了圖謀己利、樽節開支的意圖甚明,所為甚爲可惡,應予嚴懲。因此重判謝某徒刑3年6月、併科罰金35萬元。
照片來源: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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